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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城市,交通管理水平的高低和道路交通秩序的好坏,直接体现政府的行政管理能力,反映城市文明程度,事关城市形象和发展大局。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更是构成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硬件。从今年4月起,长沙市全面展开了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作为这项工作的一名组织管理者,笔者试从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角度,就如何搞好交通整治谈几点认识。
1.全面加强交通宣传
宣传教育、路面管理和交通工程是交通管理工作的三大支柱。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作为治本措施,更是交通管理的重中之重。在这次交通整治中,我们立足于交通安全宣传的强化,注重于文明交通意识的养成,从中小学生抓起,从市民抓起,全面开展宣传造势,努力营造文明交通氛围,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一是开展交通安全新闻宣传。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们先后在主流媒体上开辟了《文明城市、文明出行》、《长沙交警发布》、《创建文明城市,交通整治先行》等永久性宣传专栏16个,做到了“报纸有字,电视有影,广播有声”。二是开展交通安全社会面宣传。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精心选调、培训了405名民警为交通安全教员,深入学校、单位、社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充分利用交通诱导电子显示屏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在市区主干道上安装宣传横幅、标语1000多条,在出租车、公交车、校车等车辆上张贴宣传标语3万份,并在娃哈哈矿泉水瓶上印制宣传标语;与市文化局联手编排了一系列交通安全宣传文艺节目,组织下乡演出。三是开展交通安全正反两面宣传。我们积极与媒体沟通协调,策划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宣传报道,在对交通整治工作中涌现出的优秀民警和文明交通劝导员进行集中正面报道的同时,每月还在长沙晚报等媒体对公交车、出租车、渣土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公开曝光,起到明显的震慑作用。
2.着力强化日常管理
交通整治成功的关键在于坚持抓好日常管理。为使日常交通管控工作做到紧抓不放、常抓不懈,我们以增强道路通行能力、解决堵车难点问题为切入点,紧扣道路改扩后的发展变化特点,坚持从优化交通管理勤务入手,狠抓勤务模式改革,努力构建警力部署新格局,力争实现交通管理勤务模式规范化、整治工作长效化、管理手段科技化。一是推行路段管理责任制。200人的文明交通劝导员队伍,部署在五一大道、芙蓉路、韶山路等主干道和交通流量大的路段,协助执勤交警管理好行人过马路中的交通违章违法行为。自3月15日首批文明交通劝导员正式上岗以来,行人和非机动车违法行为大大减少,因行人乱穿马路而引发的交通事故下降了近50%,道路通畅能力大为提高。
3.重拳整治交通乱源
当前,各种交通乱源还不时出现,直接导致道路交通秩序混乱,影响道路畅通。为此,我们牢固树立“治堵先治乱,治乱才能畅”的工作理念,不间断地整治各类突出的交通乱源。在整治内容上,先后开展了针对摩托车、出租车、公交车、渣土车、低速货运汽车、农用车、军警车等车种和针对酒后驾车、机动车非法改装、飙车、不按规定悬挂牌照、故意遮挡、污损车牌、闯禁行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在整治方式上,采用全市性整治和区域性整治相结合、日常严管和突击整治相结合、责任区警力和执法小分队警力相结合,实现了重点区域、重点时段执法力度的全覆盖。在整治措施上,一是媒体宣传、劝导员劝阻、交警处罚相结合,加强对行人和非机动车的管理;二是城外堵、城内抓相结合,加强对农用车、潲水车的管理;三是与公用事业、城管、建委等部门配合,加强对摩托车、公交车、出租车、渣土车的管理。
4.科学优化交通组织
交通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智能化、信息化,是规范畅通安全和谐的行车秩序、实现交通管理模式由“体能型”向“智能型”转变的科技保障。我们紧紧围绕“科学管理”这一中心,不断加快交通管理的信息化、规范化、集约化步伐,积极探索实现交通管理工作从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在交通科技建设方面,城区已建设了600个电子警察,抓拍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以38块大型交通诱导显示屏为主体的交通诱导系统已投入使用;全面启动了“智能信号灯控制系统”、“移动警务通系统”和“出入城卡口监控系统”的建设。在优化交通组织方面,对城区50多个路口、路段进行了科学区划,特别是在窑岭和长岭路口推行了开辟车辆待驶区、调整信号灯时间配置等措施,使韶山路、人民路、城南路等城市主干道的交通拥堵得到明显缓解。在管理重点方面,强力推进区域交通秩序整治,规范了高桥市场等28家大型市场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在完善交通设施方面,先后对五一大道等13条主要道路的交通语言进行了补充、完善,在71条道路上重新施划标线13.8万平方米,安装安全隔离护栏1.2万余套。
5.全力增强部门合力
交通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政府决策、交通规划、道路建设以及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等各个方面,仅靠交警一家是难以取得满意效果的。为积极推进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社会化,市委、市政府成立了长沙市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条块结合、分工负责的原则,实行领导责任制和分工协作制,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协同抓、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真正建立起了“政府领导、公安(交警)牵头、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整治长效机制。
(作者系长沙市公安局副局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