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检验业务
A、申请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所须资料:
1、《机动车行驶证》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原件;
3、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业务流程:
检测站检车→签证大厅签章。
B、机动车报废延期使用
所需资料:写出申请延期报告
1、机动车所有人提交行驶证、身份证明、车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
2、车管所7号窗口核实原始档案,检审办审核电子挡案;
3、处理完违法记录;
4、检测站检车,出具延期专用检车表及电子表;
5、检审办报批,审批后办理延期签章。
业务流程:
辖区交警大队车管分所→7号窗口检审办→检测站→检审办
注:AA牌车辆、外籍车辆、教练车直接由检审办填表,外观检测。
C、委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所需资料:
1、写出书面申请,辖区大队查询有无违法行为及交通事故处理情况,并签出意见:
2、机动车行驶证;
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原件;
4、车主身份证复印件或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
业务流程:
1、检审办出具《委托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
2、一楼8号窗口在《委托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盖车管所业务章;
3、机动车所有人一个月内将《委托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的回执和保险单复印件送检审办录入微机。
D、受托核发动机车检验合格标志所需资料:
1、《委托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
2、机动车行驶证;
3、保险单原件及复印件;
4、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
业务流程:
1、检审办审核资料并查询相关机动车情况,符合条件的签字受理;
2、检测站检车;
3、检审办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4、一楼8号窗口在回执上盖车管所业务章;
5、一个月内车主将回执和保险单复印件送回委托地车管所录入微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