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秩序是管出来的
———“道路交通违法该不该罚”系列谈之三

      城市交通秩序市民该如何维护?交通管理上交警又该如何作为?前不久的“无车日”活动应该是给人们上了生动的一课。也许有人会说,“无车日”的好秩序,只是交通整治中的一个特例。但我们不妨试想一下,如果没有交警部门的严密组织、严格管理,而是任数十万辆汽车、数百万市民我行我素,会有这个好秩序的出现吗?所以,即便把它看作特例,它揭示的道理却是具有普遍性的:城市交通,管与不管,严管与轻管,效果就是不一样,城市交通好秩序是管出来的。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既然交通秩序还需要靠管,自然不是嘴巴上喊喊就可以了的,必要的惩罚措施与手段是实现管得好的基本保证。那么,车辆也好,行人也好,如果图自己一时的方便,犯规了,违法了,为自己的行为接受相应的惩罚就都是题中之义了。实际上,“交通违法该不该罚”之所以成了一个要拿来讨论的题目,就在于一些交通参与者只想得违法之便,而不想受违法之责。

    交通好秩序是管出来的。这个管,是严格执法上的管,是依法处罚上的罚,是需要全体市民积极参与配合的治理。为市民出行创造出良好的交通环境,这是交警部门的职责所在。他们就必须代表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很好地履行这个职责,否则,就是他们的失职和缺位了。从这个意义上看,交通治理实行严管重罚,仅仅是个手段。

    话说到这个层次上,再回过头来看看“交通违法该不该罚”这个本不是问题的问题,我以为,应该不再成其为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