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为确保猴子石大桥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我队将对该路段采取如下交通管制措施: 一、二〇〇八年三月八日零时起至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二日二十四时止,对湘江猴子石大桥中部50米实行限制交通措施,封闭南半幅的两个车行道,西向东的机动车可借用桥北半幅靠中央的一个车道通行,东向西的机动车只允许在桥北半幅靠北侧的两个车道通行; 二、二〇〇八年三月八日零时起至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二日二十四时止,行经湘江猴子石大桥的非机动车借用桥南、北两侧的人行道通行; 三、猴子石大桥维护施工期间,行经施工路段的机动车限速30km/h; 四、猴子石大桥维护施工期间,建议过湘江的机动车尽量绕道其它过江通道通行。 请行人及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严格按照本通告规定和施工地段标志通行,服从公安交警和现场交通管制人员的指挥和疏导,严禁违规行驶,违者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〇〇八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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