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与个人投资电子警察叫停
社会资金将撤出长沙电子警察系统建设,7月31日前全面终止有关合作

为加强长沙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的管理力度,交警部门负责人表示,电子警察管理只会加强不会削弱。

    “行政执法是一项公权力,电子警察应全部由政府投资建设,不允许其他社会资本介入。7月底之前,长沙市交警支队和普照公司将停止电子警察系统的合作关系。”省纪委纠风室有关负责人昨日透露。就此,长沙市交警支队负责人也表示,交警部门将积极配合财政等部门做好“规范投资主体”的相关整改工作。

    电子警察“上岗”

    交通事故稳中有降

    市交警支队负责人介绍,电子警察系统是利用科技手段管理城市交通十分重要、行之有效的一种手段。从2004年起,长沙交警部门就制定了“长沙市电子警察系统的建设规划”,并向市政府提交了申请专项资金的报告。但由于该项目投入资金大,而且后续的运行维护费用高,加之政府财政资金比较紧张,故该项目一直未获批实施。

    2006年,公安交警部门在学习了解深圳等城市“引入社会资金建设电子警察系统”的经验后,制定了由湖南信息产业集团投资建设长沙电子警察系统的方案。后经政府审批同意,由市公安局、市财政局有关部门一起,与公司方通过多次洽谈,并报政府审批备案,于2006年7月26日由市公安局与湖南信息产业集团签订了《电子警察系统项目合同书》。

    长沙交警支队负责人表示,电子警察系统是通过先进的科技手段来记录和固定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增强了交通管理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其次,电子警察的使用扩大了交通秩序管理的管控范围和时间,加大了对城市交通秩序管理的力度和密度,同时也减轻了一线交通民警在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方面的劳动强度。长沙的电子警察系统建设使用一年多以来,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在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的情况下,城区交通事故总量稳中有降。

    社会资金撤出

    电子警察不会削弱

    据了解,6月17日,湖南举行全省纠风工作会议,并决定停止有关电子警察公司化运作。前日,省有关方面再次举行座谈,省纪委督查组认为,必须按照省政府的决定,限时终止长沙市交警支队和有关公司的电子警察系统合作关系。

    市政府纠风办有关负责人表示,长沙将争取在6月底拿出具体方案,在7月31日前正式终止有关合作。市里将以公开招标、购买技术服务等形式,保证电子警察系统8月1日后按新的模式正常运行。

    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引入社会资金建设电子警察系统,与“电子警察建设、使用的市场化、公司化运作”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所谓“市场化、公司化运作”,一般是指建设投资和使用管理都是由公司方参与,且公司方的收益直接与罚没款挂钩;而引入社会资金建设电子警察系统,只是解决资金来源的一种方式,对公司方来讲,只是单纯的投资,对建设方来讲,与系统的使用以及交通违法的处罚没有关联。长沙采取的就是“引入社会资金建设电子警察系统”这种方式。

    引入社会资金,只是解决电子警察系统建设资金来源的一种方式,作为交警部门来讲,无论建设资金采用什么方式,电子警察系统的所有权、使用权以及交通违法的处罚权都由自己把握,交通违法罚款都是由交通违法当事人向银行缴纳后直接进入财政的专用帐户。电子警察系统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的多少,与该系统建设资金的来源渠道没有任何联系。

    该负责人表示,尽管长沙的电子警察系统在确定采用“社会资金投入”这一方式时,当时并没有明确规定不能采用这种方式,但社会资金参与电子警察系统建设,不符合省监察厅、省纠风办近期下发的文件中关于“禁止企业、个人投资建设电子警察系统”的相关规定。因此,该支队将坚决按照这一要求和市政府的具体部署,积极主动地配合财政等部门做好“规范投资主体”的相关整改工作。

    长沙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认为,省里部署的此次以“规范电子警察系统的建设和使用”为主的专项整治行动,一方面是通过改变投资主体,从根本上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一些热点问题,另一方面也是通过政府保障电子警察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维护经费,使电子警察系统的建设和使用进入一个良性循环的轨道,进一步发挥电子警察系统在维护城市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方面的应有作用。从这个意义上来讲,长沙的电子警察系统的应用只会得到加强,不会削弱。

    交通标志设置

    面向市民征集意见

    长沙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认为,长沙电子警察的设置,基本上是科学合理的。首先,各电子警察点的布局是通过了认真的论证的,都是选择在流量比较大、交通违法现象相对比较多的路口、路段,并设有明显的“电子警察监控路口,违者依法处罚”提示标志;其次,所选择的电子警察设备是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检验准许进入市场、且在国内市场占有率较高的产品。交警部门还定期委托省质量技术监督机关对在用设备进行了严格检验;第三,与电子警察系统有关的交通标志、标线规范、齐全、有效。在使用初期,也出现过个别地方不大完善的情况,但交警部门及时进行了改进,并撤销了相关的数据。为进一步规范其设置,交警部门还通过委托本报等媒体开设热线电话等方式,多渠道了解驾驶员对交通标志标线设置的相关意见和建议。

    市交警支队负责人坦承,电子警察系统使用以来,长沙交警支队所抓拍的交通违法信息采用了邮寄挂号信函、手机短信、网上公告等方式,来告知当事人的违法状态,但由于受财力等方面的限制,具有法律效力的邮寄挂号信函告知的范围还不广,送达还不够及时。今后,该支队将有针对性地加强这方面的工作,进一步规范违法信息的告知。

    叫停企业投资

    体现尊重民意

    企业与个人禁止投资电子警察等通牒下发后,市民纷纷对此表示支持,称这是一件维护市民群众利益的大好事。“虽然长沙的电子警察执法是比较规范的,自己的几次被抓拍记录也确确实实是没注意违了法造成的,但如果是企业投资建设的,总会让人觉得受了处罚仍不服气。”市民宋燕表示。市民罗勇辉表示,从某种程度上说,电子警察允许社会资金介入,就有可能使公权力成为企业的赚钱工具。长沙及时叫停,是尊重民意的体现。

    市纠风办主任陈利文介绍说,省里的相关工作方案要求,重点解决公路限速标志和城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不合理、警示标志不明显或缺失的问题,对限速不合理、不规范的路段,交通、建设、交警、城区道路建设和管理部门要按职责分工,会同有关专家论证后重新设定。

    此外,交警部门的雷达测速点,应设置在交通事故及违法行为多发、交通秩序混乱的地段和市际卡口,在公路上测速应有提示标志,使用移动雷达测速执法必须使用警车,手持简易测速仪所采集的数据不得作为执法依据。对交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的,经口头警告后,可以依法放行或者令其驶离。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禁止当场收取罚没款。禁止收取罚没款滞纳金。禁止将罚没款全部或按比例返还执法部门,禁止下达罚没款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