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民路施工期间实施交通限制的通告
根据市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为确保新民路景观街提质改造工程的顺利进行和施工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现就施工期间有关交通限制措施通告如下:
一、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七日零时起至二〇〇九年九月十日二十四时止,对新民路实行全封闭的交通限制措施,禁止所有车辆(含非机动车)通行。
二、新民路交通全封闭期间,原双向通行的车辆(含非机动车)改经周边桃子湖路、麓山路、爱民路等道路通行。原双向通行的公交线路均改经周边桃子湖路、麓山路等道路绕行。
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严格按照本通告规定和施工路段交通标志通行,服从公安交警和现场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疏导,违者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