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马路施工期间实施交通限制的通告

 

根据市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为确保天马路排水改造工程的顺利进行和施工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现就施工期间有关交通限制措施通告如下:

一、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二日零时起至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二十四时止,对天马路实行半封闭和由东向西单向通行的交通限制措施,禁止机动车由西往东通行,行人、非机动车维持双向通行不变;

二、天马路交通半封闭期间,原由西往东通行的的机动车改经周边阜埠河路、潇湘路等道路通行。双向通行的公交旅1路线路调整如下:由北往南线路行驶至潇湘路-牌楼路口后,改为(右转)经牌楼路、(左转)麓山路、(左转)阜埠河路至天马学生公寓(临时终点站);由南往北线路由天马学生公寓(临时起点站)出发,经阜埠河路、(左转)潇湘路接原线行驶;

三、交通限制措施期间,行经天马路的机动车限速30公里/小时。

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严格按照本通告规定和施工路段交通标志通行,服从公安交警和现场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疏导,违者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〇〇九年十月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