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场高速辅道(黎托路-平阳路)
施工期间采取交通限制措施的通告

    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为确保机场高速辅道黎托路至平阳路路段拓改工程的顺利进行和施工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现就施工期间有关交通限制措施通告如下:
一、二00九年十一月十一日零时起至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日二十四时止,每天的七时至二十一时对机场高速辅道黎托路至平阳路路段实行交通限制措施,北侧辅道只允许机动车由东往西单向通行,南侧辅道只允许机动车由西往东通行,非机动车、行人维持原双向通行不变。
二、交通限制期间,行经上述路段的机动车禁止超车并限速20公里/小时。
三、因施工需要调整交通限制措施时,另行通告。
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严格按照本通告规定和施工路段交通标志通行,服从公安交警和现场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疏导,违者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