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青少年教育经验交流会管制通告
为确保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经验交流会的顺利进行和道路交通的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现将对市区部分道路采取的交通限制措施通告如下:
一、2009年11月28日至12月2日每天的7时至24时禁止农用车、摩托车、外籍机动车(长途客运车辆除外)驶入西二环、北二环、国道绕城高速公路南段、京珠高速公路围合区域内的道路(不含边界道路)。
二、2009年11月28日至12月2日每天的7时至22时,禁止所有货车、外籍大客车在湘江、浏阳河、东二环、南二环围合区域内的道路上行驶。原已办理的货运机动车、工程车等禁区通行证在此期间暂停使用。
2009年11月28日至12月2日全天24小时禁止渣土车在上述区域内行驶。
三、2009年11月28日至12月2日每天的7时至24时,对五一大道、韶山路、人民路、曙光路围合区域内的道路实施交通限制措施,禁止与活动无关车辆驶入以上区域内道路(不含五一大道、韶山路、人民路、曙光路等边界道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会议的安排,适时对有关道路采取相应的交通限制措施。
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严格按照本通告规定和分流标志通行,服从公安交警和现场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疏导,违者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