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交警推出加快处警新举措

 

 
    昨日上午9时,河西新民路橘子洲派出所门口,长沙晚报记者拨打122报警,告知所驾驶小车与一辆的士追尾。令人惊讶的是,不到一分钟,岳麓区交警大队三中队中队长黄应祥就驾驶警用摩托车赶到了事故现场。请问事故当事人在哪里?怎么这么多媒体?黄应祥一脸惊讶地问。

    这是长沙市交警支队组织的一次快速处警模拟演练,演练事先并未通知到各中队。

    据了解,长沙交警决定逐步提高处警速度。根据干道主次、交通顺畅度不同将市区道路分为不同类级,对处警时间要求有所不同。

    民警在有勤务安排的时段(正常上班时段,如上午8时至12时)接到处警通知后,必须在5分钟之内赶到一、二类路段(五一大道、芙蓉路等主干道,含路口),其中橘子洲大桥、银盆岭大桥必须在2分钟之内赶到;三、四类路段(一般支路,含路口)10分钟之内赶到。此外,没有纳入正常勤务管控范围的路段可放宽至15分钟。

    民警在没有勤务安排(下班时段,如晚上)的时段,湘江以东地区,福元路、万家丽路、湘府路、湘江围合区域内的路段,必须在15分钟之内赶到现场处置。其中三一大道、东二环、南二环、湘江围合区域内的路段及银盆岭大桥,必须在10分钟之内赶到现场处置。上述区域以外的城区道路,必须在20分钟之内赶到现场处置。

    湘江以西地区,绕城高速以内的城区道路,必须在20分钟之内赶到现场处置。其中西二环区域内的道路,必须在15分钟之内赶到现场处置。高新区大队范围的麓谷区域、岳麓区大队范围的牌楼路、麓山路、枫林路、西二环、杜鹃路、潇湘大道围合区域的道路及橘子洲大桥,必须在10分钟之内赶到现场处置。也就是说,不管在市区哪个路段,执勤交警至少必须在20分钟内赶到事故现场,进行及时妥善处理。

    据介绍,交警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后,对轻微交通事故一般需在15分钟内处理完毕,以确保城区交通干道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