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成立于1987年,是长沙市公安局维护全市交通安全与交通秩序的副县级二级机构。
支队下设七个勤务大队(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绕城、开发区)、四个直属大队(机动、警保卫、设施、122大队);十二个职能科室(办公室、政工科、监察室、法制科、财务科、后勤保障科、交通秩序管理科、交通处罚教育科、驾驶员管理科、营运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科、交通科学管理情报研究室、车辆管理所)以及1个泊车管理公司,均为正科级机构。